今年起,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时均须到北京市教委备案。昨天(9日),北京市教委就此发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